盐城市中心血站2021年度纪念品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一、招标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报价表(六包)”中“电动车雨披参考品牌及货号”现调整为:“天堂电动车雨披 货号:N120苹电”;具体采购清单报价表“六包”详见附件。
其余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招标通知共1页,以下无内容。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采购清单报价表(六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参考品牌及货号 |
投标人投标 品牌及货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电动车雨披 |
详见招标文件“十一、技术需求”中技术参数 |
天堂电动车雨披 货号:N120苹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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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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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招标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用(含辅料)、直接和间接成本费、劳务费、采购费、生产费、印刷费、包装费、运杂(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检测费、售后服务(三包)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招标人参考品牌及货号的,投标人投标时应按参考品牌及货号货物投标,如投标人选用非参考品牌及货号的货物投标,其货物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等须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及货号货物。投标人选用非参考品牌及货号的货物投标的,则由评委会对投标货物的知名度、档次、性能、质量等进行评审认定,如经评委会认定其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及货号货物的,则参与评审定标;如经评委会认定其不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及货号货物的,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注:衡量相当于或优于以所投货物的品牌及货号知名度、企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服务体系等方面为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商标证明、实际注册资金、近两年生产量及销售数量、重点项目业绩情况(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依据)、售后服务站点证明、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供评委会评审确定】。
3、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销至各综合单价中),报综合单价和总价。项目结算时,供货量按实结算;除招标人调整项目内容或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中标综合单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