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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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加装AI智能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电梯加装AI智能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因需要,急需对电梯AI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营服务。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2项目名称:电梯加装AI智能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1.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1.4项目内容电梯AI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营项目,包括后端平台系统(含移动端,计算机网络等)、软件系统(含监管平台软件系统)、前端监控系统及一般安装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

1.6预算金额:28.6万/年。

1.7服务期:暂定一年,到期经甲方评估达标后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1.8质保期:年。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4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盈昌配资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盈昌配资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盐城盐都支行10426201040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4.1发放地点: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1月 16 日至2024年11月 21 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盈昌配资(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盈昌配资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孔主任                   联系电话:15061619966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盈昌配资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221722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